【七日谈/第四日】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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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paro

出于情节需要,部分角色阵营带有主观色彩,注意避雷。

 



00.

“我不赞成你这种利用特殊身份走后窗的行为,吸血鬼小姐,下次可以敲门进来吗?”

“抱歉抱歉,作家先生,我有点饿了。”她说着,拂去了她宽大裙摆上的新叶,春天来得早,不知名花粉的香气飘的到处都是,惹得她饥肠辘辘。

“想喝点什么?”作家埋头写着什么,没有再看她,只是随意地卷高了他的衬衫袖口,露出的胳膊线条流畅得好看。

“怎么了,这么迫不及待地想一个吸血鬼吗?”她凑过来。

“我已经是了。”他笑道。

 

——我没有欺骗她,她那诱人的气味折磨着我,我的嗓子被炽热的火焰灼烧着,连正午的阳光都变得刺眼起来,此时此刻,我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吸血鬼。

 


“是不是非常罗曼蒂克,”程小姐讲完故事,转头看向她旁边的少年,甚至有些俏皮地眨了眨眼,“可是作家先生毕竟是写小说的,在我们记者看来,事实远比这要残酷得多。”

少年看上去不过十几岁,脸上还沾着烟尘,容颜难以辨认,只有一双眼睛黑得发亮。墙灰扑簌簌地掉下来,程小姐偏头躲过,土块正好落在她手中的纱布上。

少年看着这位包扎十分利落的记者,忍不住问:“在记者看来,吸血鬼是什么?”

程小姐没有看他。她低头绕着指间的纱布,窄长的一条刚刚沾了血,晕开在冷淡的日头里。

“是蚊子,疾病,战争。”

 

 

01.

断玉熔金的烟霞沉甸甸地压在天际,像浓烈艳郁的西洋油画似的涂抹开。港口刚刚经历了一轮轰炸,只有向大陆腹地撤退一条生路。这艘不幸的船此刻支零破碎地停在岸边,桅杆的断茬大喇喇地向上戳着,白帆上满是泥泞的脚印。然而本港一周前已经封锁,这是一艘偷渡船,凌晨星月寂寥,它靠岸时正好遇上了敌军的炮火,逃出生天的人们此刻正躺在岸滩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眼看着对面船只的残骸沉入深海。

程小姐原本就在这艘船上。

她孤身一人漂洋回国,在香岛转乘时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又联系不上其他人,便干脆混入了偷渡的游轮。说来也巧,这船居然不是往外走,偏偏要赶回千疮百孔的华东战场。

程小姐提着一口小皮箱,穿着当下最时髦的洋装,戴着精致的白蕾丝手套。按说偷渡过来都应该灰头土脸的才是,可她在这艘船上居然也不是最扎眼的。和她一起下船的那位先生同样西装革履,额发全抹了头油梳上去,年纪轻轻的,还拄了根镶金的手杖。

程小姐是个极标致的美人儿,标致到这位先生忍不住上前一步,想同她搭讪几句。然而程小姐对着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又从外衣口袋里又拿出一副棉纱手套,走过去一个一个地检查其他人的伤势。

少年就是这个时候赶来的,自行车蹬得飞快,像一尾游鱼似的汇入人群。潭口有不少伤员,充耳是尖利痛苦的呼喊,他第一次独自应对这种局面,却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随便一个年轻的姑娘都这般淡定。

他穿一身齐整的军装,看上去年纪不大,军衔也不高,却偏偏让人信服,只那外套未免宽松了些,显得还在抽条的少年真像一根瘦削的柳枝。程小姐识得他衬衣领口的徽记,也不见得有几分喜悦,只是弯唇笑了一下,同他自我介绍道:“我姓程,刚回国不久,是《千山晚报》新聘的记者。”她打开随身的箱子,从夹层中抽出两份叠得整齐的文书来。箱子迅速开合,少年本无意窥探她的隐私,却被这手魔术般飞快的操作勾起些许怀疑来。

“我叫邱非,”他说,“是嘉世叶修元帅麾下骑兵营营长。”

方才那先生一直没答话,这时候却横插了一句。“嘉世?”他拎出这个华东地区无人不知的番号重复了一遍,笑得格外讥讽:“出了这么大的事,只有你一个人来,看来这位叶大帅,有点名不符其实。”

“吵什么吵?”没等邱非说话,程小姐便出声呛他,“有这么闲的功夫,不如去看看你那些朋友有没有缺胳膊断腿。”

程小姐同他讲话毫不客气,他们看上去却又不像熟识,那先生却真没再出声,灰溜溜地走了。程小姐径自走向一个孤零零地坐在地上的男孩,男孩刚刚摔了一跤,裤子在膝盖处破了个口子,碎石压进细嫩的皮肤里,疼得他哇哇大哭。

地上缓缓爬过一只蜘蛛,不上不下地卡在砖缝里,程小姐指给他看:“你看那是什么,麻雀吃蜘蛛,猫咪捉麻雀,你喜欢猫吗?”

“人当然最喜欢猫了,”她自问自答道,“猫吸引人,而人吸引吸血鬼。你知道吸血鬼吗?”男孩抽抽搭搭的,咬着嘴唇不说话,程小姐吓唬他:“是欧洲的《山海经》里吸人血的妖怪哦。”

伤口还在流血,男孩含着两包泪,瞪圆了眼睛看着她,差点又要哭出声。程小姐口头的故事不停,手下的动作也不停,她伸手卡着男孩的膝盖,腾不出空来,便转头同邱非道:“劳烦您取一下箱子左边第二个瓶子。”

她这时候又毫不避讳箱子里的秘密,邱非照做,却发现里面并无姑娘家的私人物品,而是两排写满洋文的药剂瓶。

程小姐记者的身份又无可指摘,包扎的手法却比他见过的军医还漂亮。邱非一时摸不透她的路数,然而申江几乎已经空城,还是他们得对这突如其来的一船人负责。

他们也没剩下多少人。叶修在申江守了三个月,从战略前线打到现在转为掩护撤退,嘉世的重心早已向南转移,只有他还带着最后一支队伍在这头死磕。叶修当年在枫林古道一战成名,至今也无愧斗神的名号,然而到底敌我实力悬殊,申江靠他也不过是苟延残喘,陶轩那边却只挑着捷报举国散播。

今时不比往日,申江的通讯都要慢上许多,却不代表邱非对叶修的处境一无所知。对还留在申江的他们来说,他依然是一呼百应的叶大帅,然而沿着这条江过去,管它顺流逆流,人声沸沸,白浪滔滔,他就被困在了这里,进不得,退不能。

邱非看着程小姐有条不紊地为男孩缠上绷带,拍了拍他的脑袋。她伸出拳头,继而翻转手心,一颗精致的糖果安静地躺在阳光下,糖纸跟琉璃似的通透,在这个仓皇的清晨显得格外浪漫。

男孩破涕为笑。邱非想,程小姐竟是真的会变魔术的。

 

 

02.

“记者也不都是为了真相,只是总有些事情不明白。”程小姐讲完故事,低头收拾着自己的箱子,语气平淡,像是在认真地思考问题:“怎么会有人放着好好的人不做,偏要去做吸血鬼呢。”

然而她问完便放过,好像从未期待有人能回答,只朝那男孩笑笑,“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邱非接道:“别的地方不安全,我送你们回嘉世。”

程小姐笑了一声。她笑起来很好听,看着却又不像方才平易近人的记者,倒是像极了那些养尊处优的旧式小姐,优雅又傲慢。她慢吞吞地摘掉手套,看了眼腕表,语带嘲弄:“瞧瞧,一个钟过去了,我可不觉得嘉世靠得住。”

邱非不知道如何反驳她,却依然坚持:“申江已经是空城,不管你们怎样来,之后都要撤离,现在去嘉世最安全。”

“嘉世安全在哪里?”程小姐似笑非笑地反问,“就因为你们叶大帅?”

 

她话音刚落,两辆甲车轰鸣着从街角驶来,风沙卷了程小姐一身,她抬起袖子遮住眼睛,隐约见到士兵一个接一个跳下来,动作干脆全无废话,赶去将伤员扶到车上。

和他们相比,最后下车的男人显得格外懒散,他没戴军帽,衬衣解了两粒扣子,靴子上也灰蒙蒙的,腰带倒是束得格外整齐,衬出一副好身材来,却一把枪也没有配。

邱非眼睛一亮,他向来沉得住性子,难得这般喜形于色。拄手杖的先生也凑了过来,程小姐不动声色地扫了一眼,同他隔开一段距离,远远地看着男人向他们走来。

邱非介绍道:“这是《千山晚报》的程小姐,这是——”

“我是叶修。”男人刻意回避了那些冠冕堂皇的称谓。他单手扣上衬衣扣子,正了正衣领,另一只手指间还夹着未燃的烟。

太阳渐渐出来了,云片后是稀薄而锐利的金红色,程小姐眯起眼睛,微笑道:“叶大帅久仰,我是《千山晚报》的记者,我叫程沐苏。”

“千山城的千山?”叶大帅同程小姐握了手,见她点头,便略带打量地多看了她一眼。程小姐的手指白净修长,箱子拎得极稳,挂在上面的链子都不见得晃一下。

叶大帅心里稀奇起来,忍不住多问了一句:“难得申江现在这光景,也有记者来。”

程小姐轻轻巧巧地同他打哑谜:“不论那些,千山城没有一千座山,我却想知道申江有多长。”

手杖先生被他俩的一问一答彻底无视,大声咳了起来,叶大帅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假意责备了邱非一句。

“鄙姓陈,陈夜辉,在南方做点小本生意。”手杖先生道。他做完自我介绍,双手摩挲着杖头的镏金蝠纹,像是在等叶大帅的回答。然而还没等叶大帅开口,副官带着一众人清点完人数回来报告,又将陈先生晾在了一边。

程小姐瞧他指节泛白,用力抠着那蝙蝠的眼珠子,忍不住笑出声来。手杖先生大概觉得面上挂不住,又以为程小姐对这玩意有兴趣,便主动同她攀谈。

“我这根是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手杖先生得意洋洋地介绍道,他又指着那蝠云,“这里是我自己选的样子,洋人那些,我都不喜欢。”

“我知道,讨个福气嘛。”程小姐难得配合他,还没等手杖先生点头,她又问,“这东西在中国叫进福,您知道洋人叫它什么吗?”

手杖先生不明所以。

“洋人做的蝙蝠嘛,”程小姐展颜一笑,“会招来吸血鬼的,专吸有心作祟的小人。”

手杖先生一个踉跄,脸色十分难看,拿着那手杖不停地戳着地面:“你怎么能这样说——”

“我可什么都没说。”程小姐依旧笑眯眯的,看见叶大帅讲好事情往这边走,这才敛了笑意,一字一顿地叫了声他的名字。

“陈夜辉,”程小姐低低道,“夜路走多了,不见得每天都有光,你可要小心,千万别撞到吸血鬼。”

陈夜辉不自觉打了个寒颤。

“陈先生怎么回事,”副官一脸惊讶,“年纪轻轻的看着像中了风,大帅,这不要紧吧?”

“怎么说话呢,”叶大帅赶在他发作之前制止道,“没见人家都拄拐了,腿脚不好,让我们多担待。”

“什么拄拐,我这是‘司的克’!”陈夜辉强调道,副官爽快地应下来:“行行行,司的克先生,您跟我们这边来。”

“我姓陈!”司的克先生简直要气疯,讲话都含混起来。他“陈”“程”不分,程小姐冷哼一声,又翻了个白眼。

 

“程小姐?”叶大帅道。

叶大帅是北方人,即便这些年四处征战,各地方言都能来上几句,现在讲起官话来咬字也十分标准。程小姐回神,就听得他问:“冒昧问一句,您认识秋木苏先生吗?”

程小姐摆出一脸困惑:“这位又是何许人物?”

“是我唐突了。”叶大帅一笑带过,没再提秋先生这档事,只通知副官将伤员们通通安排上了车。

程小姐意有所指道:“他们可不都是伤员。”

叶大帅转头,程小姐逆着光,笔直地站在他眼前,身形都有几分不真实。

他坦然道:“我知道。”

“你看,统共就这些人,两车就装下了。”他换了只手夹烟,同程小姐并肩看着对面两辆甲车都拉上链条,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程小姐,请。”

 

“老叶啊老叶,”围观了全程的副官连声啧啧,“平时也没见你这么人模狗样的,对着人家喝过洋墨水的大小姐倒是一套一套的。”

叶大帅作势要踹他,被他敏捷躲过。“她可不是一般的大小姐。”叶大帅兴致缺缺,耷拉着眼皮重新捻烟丝,“你见过谁家的小姐提了整整一箱洋人的药品。”

副官一脸惊讶。

“她身上有酒精的味道。”叶大帅叼着烟卷,含糊地解释:“再说,邱非都看见了,人家没特意瞒着,我们也没必要拆穿。南边昨儿个来消息了,等路通了就送他们出城。”

他拍了拍副官的肩膀,语带嫌弃:“少抽点烟,多长点心眼儿。”

副官难得没反驳,正色道:“这么多人,还不知道是谁呢,你就用自己人往外送?你可别说不知道陶轩打的什么主意,他早就想试试你有没有私兵了。”

“那还能怎么办,”叶大帅四处找火,像是什么都难入他心思,“申江就这些人,哪有力气再供个菩萨。人都给你送到家门口了,不想供着总得给他送过江——看我干嘛,放宽心啊老魏,哥还不至于是泥菩萨。”

魏副官喃喃:“你这么说,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叶修这次真的一脚踹在他小腿上:“去你的,赶紧干活去。”

魏琛骂了他一句,转头去安排伤员了。叶大帅摸遍上下四个口袋,还是没找到烟。让老魏滚早了。他这样想着,用力咬了下烟卷,摸了摸鼻子。

他没说全。

这位程小姐身上,还有橙花的味道。

 

 

03.

程小姐不愧是喝过洋墨水的新派小姐,同军营一群糙老爷们相处也照样自在。她身上又丝毫没有假洋鬼子装腔作势的花架子,除了偶尔喜欢捉弄下邱非之外,实在是随和又亲切。

难怪这些在外头跑了一天的小伙子们还有精力向程小姐那院子献殷勤,用魏副官的话说,就好像守着土堆闲出鸟的日子,忽然长出一朵花来。

叶大帅毫不留情地又踢了他一脚:“瞎说什么呢。”

副官朝身边人挤眉弄眼道:“看见了吧,不能瞎说,人家是家花。”

“再贫都出去跑圈去。”叶大帅人都走到门口了,又折回来补了一脚。副官抱着膝盖金鸡独立,龇牙咧嘴地蹦来蹦去,叶大帅这才收了尊腿,施施然向外走。

副官撇嘴。还不是去程小姐的院子。

 

月上柳梢,叶大帅走了一路,一路的鸟雀扑棱棱地飞走。这样不好。叶大帅在心里自个儿琢磨。三军未出,先打草惊蛇。

他难得地没点烟,嘴里叼着一根草茎,末端还扒拉着一片叶子,随着他的步伐晃来晃去。

叶兄。叶大帅问他本家兄弟。你说我该不该去。

叶大帅忽然腰背挺直,踢了两步标准的正步,叶兄跟着他上下点头。

我也觉得。叶大帅满意地点点头,无意识地嚼了嚼,嘴里沁出酸苦的汁液,他吐出功成身退的叶兄,绕着程小姐的院墙走了三圈,算着时间刚好,便准备来一出“偶遇”。

程小姐刚洗完衣服出来倒水,被他吓了一跳,抚着胸口直喘气。月光皎明,叶大帅眼神又好,看见她院子里零零散散地摆着四个红薯、三条烤鱼、两棵嫩菜心,还有一只在啃菜叶的兔子。

今晚都给我跑圈去。叶大帅假公济私地想。可他看上去依然一本正经:“有些事想不明白,想着来和程小姐讨教一二。”

天已经黑透了,且不说叶帅此举妥与不妥,程小姐本也不在乎这些虚礼。只是她方才解了衣服,洗了口脂,散了头发,现在手里还端着一个铜盆——叶大帅大概终于觉出那么一星半点的不妥来,便主动替程小姐端着盆,程小姐暗自磨牙,又往里面添了半盆水。

叶大帅毕竟是叶大帅,胳膊纹丝不动,水面又平又稳。院里晾着程小姐刚洗过的洋裙,正是白日里穿的那件,他轻咳一声,寻了个话茬:

“程小姐,申江三天前就已经封港了,你穿这身去挤偷渡的船,不太合适吧。”

程小姐就着他端着的水绞了一条毛巾,眼也不抬:“叶大帅,半夜三更跑到女眷的院子外,你这也不是君子所为。”

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的叶大帅忽然一笑:“我听说程小姐刚回国。”

程小姐落落大方地点了点头。

叶大帅又问:“程小姐,你在国外呆了多久?”

程小姐如实答道:“四年。”

叶大帅了然,诚恳地建议她:“作为一名记者,你的国文该好好补补了。”

程小姐在国外并没有落下功课,尤爱国文,她心里不服气,面上却还是摆出一副客客气气愿闻其详的姿态。

叶大帅端着山羊胡先生的架势,讲出来的话却很不正经:“‘女眷’是女性亲属的意思,在申江,我媳妇儿女儿才能叫女眷。”

程小姐不说话。

程小姐手里的毛巾拧成三捆麻花。

程小姐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柳叶刀,薄而窄的刀身泛着森冷的光,她明亮挑衅的眼睛映在刀刃上,刀刃架在叶大帅领口上。

叶大帅汗毛倒竖,见好就收,将水盆搁在石台上,飞快地走了。

 

叶大帅什么也没问出来,却又觉得收获不小,再加上今晚被罚跑圈的人有值夜的两倍多,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睡个好觉。

然而好日子实在没过几天,不单他没睡好,程小姐也没睡好。第二轮空袭来得猝不及防,沿着春申江一路投过来,偷渡船上那十几个人手忙脚乱爬出来,大半夜的嚷嚷着要离开,从安排给他们的临时住所到嘉世临时指挥部,土墙都被炸成了土灰。

“狗屁临时指挥部,”魏琛骂他,“还剩几个人,你指挥谁啊。”

所有地图都刻在他脑子里,沙盘早就推演过不知多少遍,叶修点点头,居然觉得他难得说了句好话:“你说得对,这指挥部确实没什么用。”

他看上去冷静非常。今晚出了这么大的事,唯一的好消息是申江到江宁的路居然通了,南边留给他们的时间本就不多,最好的结果就是能趁着夜色出城。电线一时半会也接不好,他站在半边土墙根下,就着还算配合的月亮,一道一道命令传达下去。

魏琛抱着胳臂站在旁边,冷眼看着他,直到他令方锐和邱非带队护送那些人连夜出城。

叶修身边只剩下这一支精兵,本来就是用作最后的收尾。他揉了揉手腕,同魏琛道:“怕什么,菩萨都送走了,咱们这就算阶段性完成任务了。”

魏琛破口大骂:“完成个狗屁!你算算现在你身边还剩多少人,谁让你拿命完成的?!”

“我的命哪有这么不值钱。”叶修不以为意,交代邱非道:“我看这些伤的病的还能赶路,还需要准备什么,你去请教下程小姐。”

邱非还没来得及回答,程小姐已经一把推开守在外面的亲卫冲了过来,魏琛和邱非都愣住,叶修却向他们比了个手势。

断壁残垣不过两尺来高,月影婆娑,这边也只剩下他们两个。

程小姐穿得单薄,大概也是睡梦中被惊扰起来,她难得这般失态,身子纸片似的,风一吹就透。

程小姐问:“你知不知道那船上是什么人。”

叶修道:“我知道。”

程小姐再问:“你知不知道,他们是来做什么的。”

叶修道:“我知道。”

程小姐三问:“那你知不知道,谁让他们来的。”

叶修道:“我知道。”

“那你是在发什么疯?”程小姐气得发抖,“他们说走就走,你却不能退,下一次空袭随时都可能来,你身边还有几个人在?”

“我知道。”叶修想想,多解释了一句,“他们在这也是分我精力,不如趁个机会打包送出去,省得我束手束脚。”

“你非要我把话说明白,”程小姐愤愤,“好,那我说明白,外面的报纸都写嘉世的战况如何,陶轩如何英明,你叶大帅如何神勇,可是他们都不敢写,申江从嘉世的重心一直打到空城,只有你耗在这里。”

“军人当为家国万死不辞,你不在意,可你想没想过申江到江宁的路断了多久,之前你们送百姓出城为什么那么难,那是因为陶轩根本不想让你走!你走了谁替他守申江,谁替他做功绩?!”

“你敢说不记得陈夜辉,他是司的克还是死得快和你有什么关系,什么船放着香岛不去往申江走?那是陶轩派来试探你的,他怕你跑了!别说守得住申江,他甚至都不信你愿意在这打到死——”

最后这个字说出来,程小姐眼圈红了又红,声音哑得像在战场上滚过三天的风沙。“早不通晚不通,偏偏在敌袭的时候让你送他们出城,谁都能走,只有你不能,叶修——”她张了张嘴,几次才喊出他的名字来,“现在的嘉世怎么值得你卖命至此?”

她说的每句话都石破天惊,此时如有第二个记者在,怕是未来一个周的稿子都不用愁。叶修每句话都听进去了,他什么都知道,此时心里念叨的却是想给她披件衣裳。

然而他的拳头松了又紧,最终还是卸了力气。

“我一日在嘉世为帅,便一日不能违抗军令。”叶修缓缓道,“是陶轩让我守在这儿,但也是我心甘情愿。”

嘉世的主帅有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平时被掩去的所有情绪,此刻都全然剖开在她面前。

“我守得是申江,是国土,不是嘉世的名号。”叶修垂眸,“刀枪无眼,可是生民何辜。程小姐,你既身为记者,又怎能只关心一个叶某人。”

我原本就不是什么记者。程小姐紧紧咬着嘴唇,脸上不见一点血色。她自始至终都只为一个人而来,可这人丝毫不领情。

 

 

04.

方锐去请程小姐随他们一道离开,本以为要费一般功夫,却没想到程小姐一声不吭答应了。

现在还守在申江的都是叶修一手调教出来的精兵,经历了如此大的慌乱依然井然有序。通讯兵还在检修频道,方锐已经准备好送他们离开。这艘莫名其妙的偷渡船,和船上莫名其妙的人一起,来得快,走得也快。程小姐走在人群最后,面若冰霜,话多如方锐也不敢同她多嘴,只有邱非得了叶大帅的指令,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边。

司的克先生大概真的腿脚不便,也很快就落到了最后,就在程小姐身前。他从怀中掏出一方手巾来擦了擦汗,还没来得及收起来,只觉得背心被尖锐的东西牢牢抵住,额上登时又落下汗滴来。

“别动。”程小姐森然道,“联系陶轩,就说秋木苏找他。”

司的克顶着一脑门的汗,捏着手巾的手颤颤地不敢去擦,只是赔笑脸道:“这两位是谁,我不认识。”

程小姐的刀锋划破了他的衣服,司的克先生几乎要尖叫出来,又被邱非一把捂住嘴巴,夺了手杖卡在他脖颈上。

“不用你我也找得到他,只是苦了叶修他们还要费心处理你们这帮累赘。”程小姐缓缓转了下刀柄,“你是现在联系他,带着你的狗滚,还是什么都不说,让我送你们一程?”

“我说,我说,”司的克没了司的克,几乎要趴到地上,他抖着嘴唇,小声道:“频道没坏,是换了一个,陶轩用那个频道联系我们——有快的,有快的,电话也行。”

 

邱非同方锐讲了前因后果,压着他们去了《千山晚报》的报社,报社总编是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似乎对一切早有准备。

程小姐要了单独一间房间。

“人这一辈子,不过为了名利二字,您想要什么的名我这里都能写出来,”程小姐道,“至于利,您也发过国难财,我就不废话了,叶修手里那些军火值几个钱,还不如一口气做个大的。”

“什么是大的,”程小姐嗤笑一声,“秋木苏呢,这个名字够不够大?”

“我是谁不重要,我有什么药品陈夜辉可都看见了,你要是想要军火,只管联系秋木苏。”

“只要你的人现在上船滚蛋,这批药品就会和他们一起上船,”程小姐冷冷道,“让他们少装模作样,我不想药浪费在蠢货身上。”

总编翘着长腿坐在桌子上,原本一直低头玩着自己的指甲,听到这儿才接过话筒来。

“陶老板,大家都是生意人,嘉世现在如何你我心知肚明,”总编打了个呵欠,很没有耐心的样子,“搞舆论那一套,您能做到,我们也能,您可千万慎言慎行。”

她挂了电话,拍了拍程小姐,安慰她道:“放心。”

程小姐闭上眼,几乎要瘫在椅子上,总编于心不忍,坐过去劝她:“你哥做事还放心不下,先看看自己吧,顶着我们报社的名号招摇撞骗这么久,就为这么个没良心的,现在呢,还要回去?”

话是这样说,可她脸上却不见得有一点忧虑。果然,程小姐抬起一只手捂住眼睛,闷闷道:“回去。”

哥哥送她出国时便同她说,一定有她救不了的人,她既然已经向外走了,就要时刻想着向前看。

一定有我救不了的人。她想。可也有我一定要救的人。

她没法往前走,她一定要回头。

 

 

“我就说,老叶肯定在这儿。”方锐兴冲冲地把程小姐带到她住过的院子外,见她脸色不对,又补充道:“不是那个意思,这个,你看指挥部都被炸了,老叶本来就没地方住,这院子最坚,最坚固。”

程小姐不理他,也不说要进去,方锐碰了一鼻子灰,只好自己先去打声招呼。

叶修问:“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方锐避而不答,只是笑嘻嘻地说:“你出去看看,谁回来了。”

叶修熬了两夜,现在胡子拉碴,脸颊几乎凹进去,只有眉目格外深刻。他往外走,听得自己心如擂鼓,也分不清是兴奋还是困倦。

战事渐缓,天气也好起来,白日里一洗连天的烟尘,天色湛蓝湛蓝的,到了现在,远处的云层中又露出一点胭脂色,好看又撩人。

他出来的时候,程小姐正在院子里洗手,铜盆的位置没动,她今日没穿洋裙,大概是借了一身军装,长发束了起来,整个人格外飒爽。

叶修几乎看得呆了。

然而他身体的反应甚至快过大脑,他飞扑过去,把她牢牢地护在自己身下,铜盆当啷落地,程小姐的额头磕在他另一只胳膊上。耳边炸开声声巨响,其他感官却格外敏锐,叶修甚至能分辨出硝石、烟尘和血腥的味道。

他大喊了一声:“苏沐橙!”

他第一次叫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名字,摸到她肩膀时才觉得自己手都在抖,可程小姐却充耳不闻,拼命挣扎道:“你受伤了?”

“别动。”叶修大半个身子都护在她上方,他按住她纤细的脖颈,说话时湿热的吐息喷在她耳后,程小姐动弹不得,只觉得脸上迅速烧了起来。

这一轮轰炸退去,叶修很快放开她,程小姐坐起来还紧紧握着他的手,撸上他的袖子翻来覆去地检查。

叶修任由她握着,冷静下来才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而程小姐也沉默着,她还紧紧攥着叶修的手腕。

 

现在可以称呼她为“苏小姐”了。

 

 

05.

叶修拉着她站起来,他看上去面容镇定,步伐沉稳,只是喊她的名字格外不自然。

“那个,苏小姐,”他说。

苏小姐松开他的手,她闭了闭眼,还是问:“你知道了?”

她看上去好像更紧张。叶修点了点头:“毕竟,比起苏小姐拿手术刀的姿势,程小姐的国文确实不太好。”

苏沐橙又要亮刀,然而学乖了的叶修飞快地钳住她的手腕,挑眉笑道:“对我们军人来说,同样的招式,不能再用第二次。”

苏沐橙狠狠地踩了他一脚,叶修只得忍住疼痛,据实相告:“你和苏沐秋长得太像了,我见过他,早就知道他是秋木苏,也知道他有个妹妹。”

“……真难得,”苏沐橙还是不看他,“他居然什么都同你说。”

 “他帮了我们很多忙,”叶修苦笑,“你知道申江的军备……没有他,很多仗就没那么顺利打下来。”

“你叫这是顺利?”苏沐橙终于抬眼,看他的神情像看难雕的朽木。叶修小时候最烦家里的先生,现在再见到这种眼神,又忽然轻松下来。

“所以我希望你离开,”他换了种表述,心里也跟着五味杂陈,“可这下,你是真走不了了。”

“才不会。”苏沐橙嘴硬道。她回来时坚决得一万个苏沐秋都拉不住,再见到叶修又实在不知所措:“我哥那个铁公鸡,十个陶轩也算不过他。”

叶修只是笑,摸了摸鼻子,认真地同她道:“谢谢。”

他在她住过的院子——现在已经不能称为院子里,他的倚靠明明越来越少,却又觉得心越来越满,天大地大,酣畅自由。

“苏小姐。”叶修忽然极郑重地喊她。

苏沐橙有些不适应地抬头:“干嘛?”

“我可能不能代表嘉世了,”叶修向她眨了眨眼睛,他右手握拳,放在心口的位置,微笑道:“我只代表我自己……欢迎你留下来。”

 

 

叶修这一仗依然打得漂亮,没了来历不明的船只往来,他们甚至比之前更主动,僵持几天后,敌军对申江的威胁依然停滞在港口以北。

只是这次的战事他没有传给陶轩,最先报道的《千山晚报》也只字不谈嘉世所谓的功绩,捂不住的江水终于流动起来,现状便足够触目惊心。

报道署的不是程小姐的名字。它将跟着叶修主动请辞的电报一起,送到陶轩手里。

晚饭后,邱非独自在空地上打军体拳,主帅变更,他心下无所适从,动作却格外专注干净,苏沐橙便坐在旁边鼓掌叫好。

“好看。”她夸赞道,“这么晚了还不休息。”

邱非喝了口水,没说话,苏沐橙没忍住,呼噜了一把他的头毛,宽慰道:“放心吧,你们叶大帅自有安排。”

以后大概叫不成叶大帅了。邱非沉默。

“你记得吸血鬼的故事吗,”苏沐橙说,“西沃德先生有一个病人,他用腐烂的食物吸引苍蝇,用苍蝇饲养蜘蛛,用蜘蛛诱捕小鸟,最后向医生索要一只小猫。”

邱非静静地看着她。

“小猫也好,他更想要大猫,”苏沐橙的声音温和而平静,像晚间的凉风拂过脸庞。“只有更大的生命,才能让他的主人来解救他。”

“他病入膏肓,而他的主人是吸血鬼。”苏沐橙道,“你猜,病入膏肓的嘉世把‘解救’押给谁,他想要的‘生命’又是谁。”

邱非深深地皱起眉。

“别逗他了。”身后有人漫不经心地出声提醒,苏沐橙和邱非一起回头,叶修踩着一地月光,双手揣在兜里,歪头看着他俩笑。他今天终于在衬衣外多披了一件外套,还是没有配枪,抬起一只脚踩在旁边的石头上,军靴到小腿的线条流畅有力。

邱非站起来喊了声大帅,苏沐橙向他挥手算打过招呼,依然懒洋洋地抱膝坐着。

“你什么时候来的?”

“比你早。”叶修在她身边坐下,毫不客气地自夸道:“这套拳法,我打得比小邱好看。”

“……少来。”苏沐橙不想理他。

“改天打给你看。”叶修也不恼,晚风森森,他瞧着地上一段一段的影子,忽然道:“嘉世不是吸血鬼。”

苏沐橙不以为然:“嘉世的做法和吸血没什么分别。”

叶修试图解释,道理上他清清楚楚,话到嘴边却变得无比艰涩:“我不为他们留在这儿,日后他们在溪山谈判时,也不需要我这样一个人在场。”

苏沐橙毫不客气地戳穿他:“他们不是不需要你在场,是不需要你。”

“别担心,”叶修笑笑,“那边的事儿早都安排好了,文州比我熟。”

“那你呢。”苏沐橙问,她的声音波澜不惊,眼睛却像淬过火,灼灼烈烈。

“嘉世的叶大帅,枫林古道的一叶之秋,你在申江苦苦守了三个月,一步都没退,结果是他们退了,你从前线打到后方,就把自己断在这里。”

苏沐橙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叶修,你呢。”

没等叶修回答,苏沐橙已经扭过头去不看他。不久前就在这里,她和叶修还因此激烈地争吵过,她不想旧事重提,又根本没法不在意。

她没有和邱非说出更残忍的真相来。

作家的故事里,病人在病房里不停地“钓鱼”,钓上来的鱼也是饵,而在最大的鱼面前,所有的饵都会被放弃。

叶修曾经是最好的饵,他们道不同,但陶轩还是几乎借此获得了想要的一切。然而饵终究会被鱼吞食,鱼会被献给吸血鬼,在更大的利益面前,之前的一切都可以放弃。

记者知道的真相里,叶修不再是饵,不是战场上诱敌深入的叶大帅。

嘉世放弃了他。

 

 

06.

叶修吓了一跳:“诶诶诶,别哭啊。”

苏沐橙抬起手指按在眼角:“我没哭。”

“是是是,仙女的眼泪都是珍珠。”叶修顺着她说道。“这么看我干嘛,谁没看过几本西洋童话啊。”他想了想,补充道:“《德古拉》不算,那简直是鬼故事。”

苏沐橙问:“堂堂叶帅,居然怕鬼吗。”

叶修在石头上磕了磕烟斗,他垂着头,仿佛有灰色的雾霭落在眼睫上。“我倒是希望有。”他眼底漫起汹涌而沉重的思念,却随着烟灰一起轻飘飘地散落在地上。

三个月,不知道流了多少血。苏沐橙抱着膝盖想。天越来越冷,叶修身边的人越来越少。

春申江该有多长。

 

叶修解了外套披在她身上。苏沐橙像是突然被惊醒似的抬眸看他,眸色浅薄,眼神怔忡。

叶修神色自若,一边替她理衣摆一边说:“你一个医生,回头要再自己病倒了,多不像话。”

苏沐橙难得地没反驳,只低头揪着领口的两颗扣子,倒是叶修依然不安生,忍不住提醒她:“轻点儿祖宗,我入冬可就这一件大衣了。”

苏沐橙讶然:“那你穿什么?”

叶修坐在她身边,伸直两条长腿,衬衣被风吹起,像一只战鼓的鼓皮,苏沐橙这才觉得,明明只有几天没见,他却几乎要瘦脱了形。

她心里疼得厉害。从打仗咒骂到嘉世和陶轩,最后甚至责怪苏沐秋怎么不多帮衬他些。

“没人知道仗要打多久,”叶修倒是真的不在意,“到时候再说,说不定——”

苏沐橙急得捂住他的嘴:“胡说什么!”

叶修的大衣是暖的,可她手心的温度更高。苏沐橙看着他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又看见他眼底泛起温柔的笑意,烫得她飞快地收回手。

“说不定那之前已经打完了。”叶修看着她说。这样的念头一旦出现,所有的一切都轻松起来。

“如果打完了呢,”他忍不住问她,“我知道苏小姐是很厉害的医生,那《千山晚报》的记者程小姐呢,她拿到她想要的真相了吗?”

程小姐来得时候心事重重,没过两天差点被叶修气死。苏沐橙抿着唇一言不发。哪里有什么程小姐,她写的报道拿出去,怕是要被楚云秀追着从江北打到江南。

但她想做的事情都做到了。

春申江总有长短,没人能把叶修困在这里。

 

苏沐橙心里又酸又苦,却欢喜得想落泪。她深觉自己原本没有如此反复的情绪,现在种种不正常,医学上解释不通,只好都怪叶修。

因而哪怕心里都要翻出海潮来了,苏沐橙还是冷笑一声:“你若真是疯魔了,十个苏小姐也救不回来,干脆就让程小姐一支笔给你挣个为国捐躯的美名。”

叶修忍不住道:“这种话怎么能乱说。”

苏沐橙不说话,他便叹了口气,“你骗了我一次,我赶了你一次,就算扯平了。”

苏沐橙继续嘴硬:“谁要同你扯上关系,谁要同你扯平。”

叶修便又假意叹气:“你要真这么讨厌我,不如想想祸害遗千年,我不会有事的。”

 

他才不是祸害。苏沐橙又出尔反尔。

她转过头来,柔软的长发扫过他的肩膀。叶修下意识地以为她又要亮爪子,然而她却盯着他陷入深思,眼底柔软又真诚。

叶修被她看得不自在极了,而苏沐橙浑然不觉,真心实意地赞美道:“叶大帅,你是个好人。”

月色为鉴,叶修正在酝酿情绪,被她这句话堵了个正着。

“这种时候可以不用这么说。”他试图做最后的挣扎。

“什么时候?”

“我想亲你的时候。”叶修说。“苏小姐,我能亲你吗?”

 

END.

 

 

注释

[1]文首引用片段来自上一日的清歌休不休太太。

[2]全文架空,香岛和申江可以理解为平行时空的香港和上海,春申江是黄浦江的别称,部分地点借用荣耀游戏地图,与一切正史野史无关。

[3]文中沐橙讲述的故事原型是斯托克1896年出版的书信体小说《德古拉》,理论上来说沐橙去欧洲留学是可以读过这本书的。借用的这部分主要讲述了西沃德医生有一个病人,他在病房里先后养了苍蝇、蜘蛛、麻雀,之后向主治医生索要一只小猫甚至大猫,目的是获得更大的生命体来献给吸血鬼德古拉,乞求德古拉解救他、使他长生不老。(不过故事中德古拉真正想吸食的人是女主人公,病人竭力反抗,最终死在了病房里,本文和后面这段已经没关系啦,我能找到的中译本都翻译得很烂,总结起来就是一个非常不浪漫的对抗残暴吸血鬼的故事)

[4]枫林古道:挑战赛兴欣对嘉世团队赛的地图,借名(这张图听起来和一叶之秋比较搭

[5]千山城/《千山晚报》:神之领域北端主城,在列屏群山中,借名

[6]溪山:神之领域主城溪山城,蓝溪阁驻地所在,借名

[7]司的克:stick,民国时部分文学作品中对手杖的音译

 


以上~非常荣幸参加这个活动,策划天使辛苦啦,一起舞西皮的太太们都超优秀!顶针真的是痛并快乐,埋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梗,欢迎大家评论区聊天!

说是战争其实可能有点剑走偏锋,但是重点是wuli叶有云,不管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该谈的恋爱还是要谈~

我们叶橙最r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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